检查组共检查校车15辆,对校车车辆的安全性能、GPS、行车记录仪、灯光、轮胎以及校车的运行管理等进行细致的检查。经检查,5个单位能根据校车管理条例和校车管理相关规定,做到出车前对校车安全性能检查、对学生幼儿上下车人数进行记录、保障学生不遗留车上、不超员超载超速运行。
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校车的轮胎有磨损、校车标识老化模糊、校车司机无随身携带驾驶证、行驶证、未按要求配齐三角木等问题。针对存在的问题,区教育局要求相关学校及幼儿园在近期切实整治好存在问题,镇中心学校要切实加强监督、落实,整改完毕后由镇中心学校书面向区教育局安监办汇报,确保校车性能良好,校车管理到位,师生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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